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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生活十年变迁:“更有认同感和归属感”
2013-12-04 13:10:11  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   分享到:
对于年轻的外来工来说,在一间工厂能工作多长时间大多取决于工作环境和待遇。 杨兴乐 摄
对于年轻的外来工来说,在一间工厂能工作多长时间大多取决于工作环境和待遇。 杨兴乐 摄

民校里,外来工的孩子们午餐后排队洗刷餐具。 兴乐 摄
民校里,外来工的孩子们午餐后排队洗刷餐具。 兴乐 摄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外来务工人员为江门作出了重大贡献,城市的运作离不开他们。如何让外来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可以通过积分入户,让他们成为新江门人;通过建设公租房等方式,给他们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提供优质、优惠的学校,让他们的孩子享受到平等教育的机会……

  10年前,江门下发《保障外来工权益的工作意见》,对比10年前后,江门在外来工落户、子女就学、购买社保等方面,到底有何进展?

  策划/统筹:詹雨鑫 专题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杨兴乐

  积分入户

  新政3年产生新江门人2.5万

  10年前,江门的入户门槛较高,而10年后,江门入户条件明显放宽,作为珠三角仅存的尚可购房入户的地级市,从2010年至2012年又有2.5万人凭积分入户城镇,但是,江门的户口相比广州、深圳,对外来工的吸引力究竟有多大?

  对于珠三角3000万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江门仅有的50万与其占近四分之一的珠三角土地远不相称,这表明江门仍有较强的人口承载能力,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江门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不够强。

  按现行政策,在江门,投资入户的门槛从原来的30万元增至50万元,非江门市区户籍的民营企业业主,以及江门市农业户口性质的民营企业业主,在市区累计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允许本人及直系亲属申请市区户口。若投资购买商铺、办公用房等商贸用房,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且在市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也可申请办理购房者市区户口。放宽后的入户政策,购房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的市区户口。若购房者二次以上(同时拥有两套住房)购房,房产在市区范围内,原住房转借给旁系亲属居住,且其旁系亲属已在该住房所在地生活或工作3年以上的,也可办理户口迁入。此外,从2010年开始,“积分入户制”在全省推广,向江门外来务工人员打开了另一扇窗,符合农民工积分制入户条件的农民工,可选择在就业地镇(街道)或产权房屋所在地镇(街道)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放宽入户政策吸纳人口

  按照江门出台的细则,外来务工人员在符合规定的条件后,累计积分达到60分就达到入户要求。今年更是放宽了条件,长期稳定就业、有一技之长、获得表彰奖励和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就地就近的农民工入户均新设定相应积分指标。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即便在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指标上难以得到额外加分,但有了在入户地租用同一住房满3年或以上的加15分,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保满3年,每超过一年加5分,直至50分封顶等积分方式,还是能达到入户所要求的分值。

  据公开报道,市人社局统计截至2012年,江门农民工积分制入户累计25000多人。而当记者向市人社局咨询今年的统计数字时,有关工作人员则明确告诉记者,“今年还没有进行过统计”,“以往是省下达了任务才去统计,很多时候都是主动去动员外来工入户”,“毕竟不比广州、深圳等城市,外来工落户的积极性不高。”

  “城市的人口容量是有限的,如果大量人口无序涌入,超出了城市的接纳能力,城市就会瘫痪。”江门市房地产分析师王先生认为,“大城市施行人口总量控制,中小城市按照城市发展水平不断吸纳外来人口,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规律。”他认为,江门放宽入户政策吸纳人口,不仅只是为正在建设的滨江新区“抢”那需要新增的30多万的人口,更是为城市的发展积攒人口红利。但城市人口容量是有限的,“优惠政策只是阶段性的。”

  外来工也可申请公租房

  经过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后,《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为期3年,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2012年6月26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江门市区201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公告》,宣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持有本市区城镇居住证;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595元以下;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在本市区工作累计满3年并与本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了新劳动(聘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放心保)1年以上。到了今年,市区申请公租房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分别由去年的1595元放宽至1801元,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享受到住房保障优惠。在租金方面,则根据申请人收入的不同水平,控制在租房市场参考价的60%至80%。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租赁资格每3年审核一次。

  记者在江门市住建局的网站上看到10月31日的公示,《2013年符合公租住房外来务工人员资格公示名单第一批》共有37户家庭符合申请公租房保障条件,15天公示期已过,意味着首批外来工即将享受到低租的公租房。

  积分入学

  外来工家长“抢”学位,拼的是什么?

  10年前,“只要能提供学籍管理所规定的有关证明”并申请就能就近入读;10年后,江门外来工子女激增、学位紧张,用积分制来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起到作用了没?

  学位紧张积分制是大势所趋

  市区小学学位已经很紧张!“这两年本地户籍的生源没有变化,外来生源的数量却在不断增多”。蓬江区的统计显示,2002年,该区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仅6万人,到2012年已达25万人,目前外来工子女在蓬江区就读的人数约为3万人,占在读义务教育总人数的42%,并且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而新入学的学生数也以每年500多人的数量递增。

  2011年,江门市兑现了“通过积分制入户异地务工人员子女100%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民生承诺。2012年,仅蓬江城区范围就有近2100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占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学生总数的42.6%。2013年,蓬江区开始实行对外来工子女实施义务教育全免费。蓬江区测算,这一项,蓬江区每年在原有安排本地户籍学生就学的基础上,还要再投入近2亿元解决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

  但是,随着大型企业入驻蓬江,未来将有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前来蓬江就业,而根据蓬江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费就读公立学校的标准,只要求在该区居住时间达半年、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三个条件,这样蓬江区将面临更大的外来工子女就学压力。为缓解城区学位紧张问题,蓬江区明年城区小学将考虑用积分制办法来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据悉,2012年蓬江区的荷塘、杜阮等镇已经实行了积分制办法安排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效果较好。

  据悉,目前尚未出台积分制入学的具体方案,但据了解,预计将参考江门市教育局2011年制定的积分制入学方案来制定细则:积分制入读要求父母有固定住址,在江门本地居住满半年,符合计划生育等必备条件,同时按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服务年限、参加社保、居住条件以及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多个项目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分配学位。

  江海区201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已经对非江海本区户口实现积分制,《分值表》积分项目包括父母在江海区的连续居住年限、缴交社保年限、自有物业、计划生育管理、幼儿教育等5个基本项目,每项满分20分。如果在江海区担任大型企业业务骨干人员,还可增加10分。就读名单根据各学校的学位数,按照积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按全区招生计划,优先录取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再录取非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积分指标更能让外来工扎根江门

  由于学位紧缺,推行积分制入学能较好地平衡各方利益,使外来人员子弟入学更加公平公正。但是,积分制中将父母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纳入积分条件的做法,则值得商榷。江门职院副教授宋旭民就认为,如是积分,不利于抹平和消解阶层之间的差异鸿沟与对立情绪,也不利于拓宽底层人士上升的通道。他认为,现阶段比较适合作为积分的主要指标项目应是外来人员为本地区服务的年限,因为这个指标能较客观地衡量该家庭为本地作出的贡献是多是少。“以此为标准,则有利于增强外来人员对江门的认同感,使之继续在本地扎根。”

  据教育部门统计,江门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有超过90%入读公办学校,这一比例明显高于周边其他珠三角城市。除了公办小学,民办学校依然是不少外来工子弟入学的选择之一。记者从市区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中看到,未能入读公办学校的外来工子女,一个学期的学杂费都在1200元以上,但这个数目已经是本地物价收费标准的下限。这些民办学校,一般是由并校后的旧校址改造而成,各方面条件和公办学校相比仍有差距。对此,教育部门则表示,入读民办学校意味着学习成本相对提高,但江门市教育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减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部分费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部分外来工家庭的经济负担。

  社保困局

  缴费标准到底算不算高?

  10年前,外来工参保已列入领导政绩考核的硬性指标;10年后,江门仍在谈论如何调动外来工参保的积极性。10年前,江门拟健全办法方便外来工离开时能转移走社保;10年后,社保关系全国范围转移接续逐渐实现中。

  市人大代表建言增设外来工社保险种

  “我在江门每招多一个工人,每年仅社保就要为其多付出近5000元。”荷塘镇一大型照明灯饰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在中山横栏也有工厂,中山的社保缴交金额远低于江门。近年来,江门的社保缴纳标准在政企面对面会议上一直是反映的焦点问题。

  市政协委员谭建国了解到的情况与之吻合,“江门地区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的标准为300多元/人/月,较邻近的中山高2倍多,缴费标准在全省范围偏高,仅低于广州、深圳,在全省排第三”。谭建国了解到,江门的企业工人缴纳意愿不高,于是学会了变通,“大部分外来工都选择邻近的城市缴费,不在江门地区缴纳。”谭建国留意到,部分企业家为了挽留工人,只能替工人缴纳其个人社保费用,增加了招工难度,变相提高了用工成本,在目前经济形势不利的情况下,企业的生存环境更为困难。于是,他在今年江门“两会”上建议,针对不同人群收入,制定相对应的缴费标准,并给予缴费人较低的缴费标准及提供多种缴费额度选择;同样在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刘秀珍则将这种诉求明确表达为“增设外来工社保险种”。

  “按江门的缴费基准,如果按2000元/月的收入计,社保缴费占30.6%(其中,企业承担20.9%,员工个人承担9.6%),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比重。”刘秀珍通过研究从网上搜集到的广东部分地市社保缴费标准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地级市根据本地及外来工的实际需要,实行不同的缴费标准。江门的社保缴费标准,远高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东莞、中山等地,加上没有照顾到外来工的特殊需要,降低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意愿。“建议参照中山、清远的做法,总缴费金额控制在月收入的10%以内为宜。”

  刘秀珍认为,在本地劳动力资源不足或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十分重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增设外来工社保险种的可行性。“这一调整不会影响占江门社保缴纳较大比例的本地城镇职工,反而会增强外来工参保的意愿,从而提高整体社保资金收入,是政府、企业、外来工三赢之举。”

  江门市人社局则答复,江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省有关规定文件制定,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的基本规定和要求。该局对全省21个地级市2012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比较发现,江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位列11,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东莞、中山、惠州、珠海等城市,低于广州、佛山、肇庆等城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位列11,缴费基数处于中等水平;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9%,比中山的1%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费比例不高于6.5%。结论是,江门社保总体的收费水平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

  同时,人社局还道出江门社保制度实施面临的困难: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相对较少,退休人数多抚养比低。“由于城市流动人口数量不大,外来务工人员不多,企业职工参保缴费人数较少,导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与享受退休待遇人数的抚养比仅为3.7:1,远远低于周边的地市。”

  如果说,外来工参保已成为其决定是否留在江门的重要因素的话,那么,在劳动成本上升、需求疲弱的情况下,企业利润率低,在招聘市场上工资福利竞争力低,将出现招工不足—开工不足—效益下降—无力招工的恶性循环,这个恶性循环又导致上述抚养比难以改变,形成“死结”。记者还了解到,现实中,有的公司因员工不愿参保,而将相关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这种情况双方产生劳动纠纷进行劳动仲裁时,企业还是需要为员工补缴相关社保费用,员工也需要把之前领取的现金退还给企业。

  三项措施出台可为企业职工减负15.6亿

  2012年,江门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三促一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社局出台了降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暂缓调整养老、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措施,至2012年底止,全市共为企业累计减负2.7亿元。2013年,江门市将进一步出台一系列降低费率、暂缓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社会保险待遇的措施:一是暂缓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二是暂缓调整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三是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以上暂缓调整基数、降低费率措施,预计可为企业职工减负15.6亿元。

  江门市人社局还透露,目前,国家已统一出台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参保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可办理转移,并按规定将企业缴纳的统筹基金12%部分和个人账户资金一并转移。参保人在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其养老金采取“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办法计算发放,有效保护了参保人流动就业的参保合法权益,大大调动了企业从业人员参保的积极性。而随着国家社会保险“金保信息工程”的建设完成,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将更加方便快捷无障碍。今年,广东省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使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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