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论
深圳狮子会菩提服务队涉嫌以公益名义传销吸金,经南都报道后引起广泛影响。目前,深圳狮子会主管部门深圳市残联透露了初步调查结果,给事件两个定性:一是公益活动的主体不是深圳狮子会;二是报道反映的问题不是菩提服务队的问题,是裴玉明(菩提服务队队长)的个人问题,是其所在的菩提传播公司的问题。
该初查结果及两个定性,由深圳市残联披露,应该视为是市残联做出的。姑且不论调查结果如何,由市残联调查并做出定性是否合适?深圳市残联作为深圳狮子会的主管部门,如果狮子会公益活动存在问题,残联是有监管责任的,应该属于利益关联方,调查的主体不具有独立性,这种调查无论如何都脱不了“老子查儿子”的嫌疑,得出的调查结果自然也应打个问号。
而市残联的调查结果似乎也佐证了公众的疑问:媒体揭发的问题不是菩提服务队的问题,撇清了其上级组织深圳狮子会;公益活动的主体不是深圳狮子会,进一步撇清了深圳狮子会。深圳狮子会清白无瑕,深圳市残联当然也无监管之疏。问题是裴玉明的个人行为,是其所在的菩提传播公司的问题。
然而,这种定性是否能站得住脚呢?市残联初查定性否认是菩提服务队的问题,但不要忘了裴玉明除了是菩提传播公司的法人代表,还是菩提服务队的队长,其前往广西贵港荷城中学开展“成长心连心助学活动”,更是以菩提服务队的名义向深圳狮子会提交报告,而狮子会也对此发了“不持异议”的复函。
而在广西活动的现场,挂的是深圳狮子会菩提服务队的横幅,活动人员穿着深圳狮子会的会服,戴着深圳狮子会的徽章。怎么爆出了问题,责任是裴玉明一个人的?菩提服务队难道不是本次活动的主体?而其上级组织深圳狮子会又怎么能以一句“未收到捐款,未与受助人签订协议”,将责任撇得干干净净?事件的初查结果及定性,给人以强行切割责任、强词夺理之嫌。最起码,狮子会逃不脱监管责任吧。
深圳狮子会作为有重大影响的慈善组织,如果真正爱惜自己的声誉,不应该在上级主管部门残联的掩护下,推卸责任蒙混过关,而应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调查,将本次活动的组织、募款、捐助真相告诉公众,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这才是对自己的声誉和未来负责。我们也呼吁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应该主导事件的调查,尽快拿出客观的调查结果,以回应公众的质疑,而不应该仅仅是配合残联调查。
另外,裴玉明所在的菩提传播公司,以发展下线的形式发展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其手法具备传销的特点,而裴玉明则称“手段是否正当,自己没意识”。该公司是否涉嫌传销,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应有查处之责,但事件已经酝酿数日,相关部门未见任何动静,显然也有不作为之嫌。 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