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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追问:幼儿园虐童事件为何一再发生?
2017-11-24 14:37:05  来源:深爱网  点击:   分享到:
  又一起疑似幼儿园虐童事件牵动了公众神经。据人民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近日,有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
 
  相关资料显示,红黄蓝是成立于1998年的早期教育机构,2017年9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独立上市的学前教育企业——一家拥有如此规模、品牌如此响亮的幼教机构,竟然也涉嫌发生如此令人发指的虐童行为,这颠覆了许多人的想像,也进一步放大了公众的焦灼与不安。
 
  将时间稍稍拉长一点,这些年来,幼儿园虐童事件屡禁不绝。为什么会这样?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里?每当这个时候,情绪化的表达几乎是一些人的条件反射,比如,此前上海出现幼儿园虐童案后,某粉丝众多的自媒体称“法律很远,拳头很近”,显然,我们需要的不是这样的情绪宣泄,而是冷静下来不屈不挠地追问,在追问与思索中发掘事物的真相。
 
  纵观多起幼儿园虐童案,一个突出共性是违法越界成本偏低。从过往的报道来看,相关虐童案件往往是幼师向受害儿童及家庭道歉,或者给予部分赔偿,幼儿园开除涉事幼师了事。5年前浙江温岭发生了一起广受关注的虐童案,警方给涉事幼师定的是“寻衅滋事”罪名,令人产生一种怪异与突兀感。
 
  事实上,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虐童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突破人类文明底线的罪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已建立有关虐童的预防与处理机制。在美国,对于虐童行为除了通过刑事司法制度给予刑事制裁,更通过了专门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来维护儿童权益。
 
  我国在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但是并没有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的罪名。眼下,关于增设“虐童罪”的呼声再次高涨,虽然,是否需要增设这一罪名在法律界还有一定争议,但针对虐童停留在谴责层面是无力的,如何加大对这一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当是一种无可争议、迫在眉睫的现实追问。
 
  另一方面,我们还须直面幼儿教师的资质与素质问题。幼儿园本应是孩子成长的庇护所,但我们从报道中看到,喂芥末、扎针等种种匪夷所思的折磨手法竟然在这样的场所发生,令人甚至怀疑,施暴者的心理健康吗?正常吗?或者,究竟是什么,让人性扭曲到了这种万劫不复的边缘?
 
  在一些发达国家,幼儿园教师起点学历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幼儿教师认定不仅包括认定申请者的学历等有形资质,还包括认定素质能力等无形资质。对我们来说,如果不能一步到位地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至少可以强化监管与审核,把好师资入口关,尤其在全面二孩实施、幼儿教师需求增加的背景下,更要防止滥竽充数者出现。
 
  十九大报告将“幼有所育”排在必须取得“新进展”的7项民生要求的首位。对一个社会来说,如果在保护孩子权益这件事上束手无策或者无动于衷,将是一种最深切的悲哀。是时候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彻底终结幼儿园虐童乱象了。
 
  虐童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突破人类文明底线的罪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已建立有关虐童的预防与处理机制。在美国,对于虐童行为除了通过刑事司法制度给予刑事制裁,更通过了专门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来维护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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