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深圳市地税局将于2007年8月20日启用新版电子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报税系统升级和启用新版纳税申报表。
一、自2007年8月20日起,在全市地税系统统一启用新版电子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为顺利完成新旧版系统切换,自2007年8月4日0时起至2007年8月19日24时止,暂停办理地税各项税收业务(原网上报税系统于2007年8月3日0时起暂停使用),纳税人须提早安排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二、自2007年8月20日起,实行网上报税系统全面升级。现行计算机专网报税、报税机报税方式将停止使用,使用上述两种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需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网上报税开户手续。
三、自2007年8月20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深圳市地税局控管的各税种(涉外企业所得税除外)将启用新版纳税申报表,现行纳税申报表(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除外)同时停止使用。纳税人无论采取何种申报方式,都应使用新版申报表。
此外,深圳市地税局暂停办理各项税务业务的办理期限相应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