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某、杨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利用曾在某派出所从事过保安员的经历,冒充警察辗转深、穗、莞三地多次抢劫,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近日,南山区法院对官某等8人团伙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12年不等的刑罚。
据悉,官某、杨某曾在深圳市某派出所做过保安员,二人受聘于派出所期间,在协助警察办案时,了解了公安民警的办案流程,这段经历成了该团伙实施抢劫犯罪的“制胜法宝”。据了解,官某等人多次劫得财物后将被害人弃之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