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广告 大市场 花钱少 效果好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生活服务

房 地 产

跳蚤市场

教育培训

求职招聘

交友聚会

物流货运

商务咨询

其他分类
当前位置:教育培训 >> 其他 >> 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招生

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招生

ID号:632  发布日期:2007-12-15  截止日期: 不限  地区:非深圳地区  浏览次数:6

一、培训和职业鉴定

为适应全社会对心理咨询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培就司函(2003185]文件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发(200610]文件规定,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的领导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在全国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二、职业等级及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一)心理咨询师等级标准

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资格鉴定申报条件(见《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

1.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

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以上申报者。

本次培训内容: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

 

四、课程设置

1.基础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职业道德。

2.操作技能:心理诊断、心理咨询、心理测量。

 

五、教材

教材选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编写的,专门用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全国统一教材??《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20057月版),学员自购。

 

六、证书获得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凡参加国家统一鉴定合格者,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岐关西路青旅大厦202室
     易得优教育培训
电话:0760-8366797   8366798   8366799
传真:0760-8366798   邮箱:edu5678@gmail.com
手机:13631186868   小灵通:6315696
网站:http://www.edu5678.com
QQ:5209424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7608366799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岐关西路青旅大厦2楼202
E-mail:edu5678@gmail.com
Q Q:52094240
发布人信息
发布人:zsedu
目前身份:
最后登录:
E-mail:
查看用户发布的所有信息 >>
 本类最新信息
中高级职称评审咨询
重庆鸡公煲配方 现场教学 鸡煲技术资料
香辣虾绝密配方 现场教学 指导开店
深圳吉他培训,贝斯培训,键盘培训,声乐...
远程-美国普莱斯顿大学MBA
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
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招生
营销师 职业资格鉴定招生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信息管理师》...
 本类推荐信息
中高级职称评审咨询
重庆鸡公煲配方 现场教学 鸡煲技术资料
香辣虾绝密配方 现场教学 指导开店
深圳吉他培训,贝斯培训,键盘培训,声乐...
远程-美国普莱斯顿大学MBA
华中师范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
湖北工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招生
营销师 职业资格鉴定招生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信息管理师》...
 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报刊广告 - 产品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招商合作 - 法律声明 - 在线反馈 - 联系我们
    本站版权归深圳分类信息网所有,中国第一网建设维护,服务中国提供带宽
客服QQ:2456395 2456396 9968293 9968295  E-mail:25sz@163.com cnweb1@cnweb1.com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 张友学律师
粤ICP备050457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