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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工协会提议将社工纳入人才安居工程
2013-03-08 11:40:17  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   分享到:

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推进社会建设的同时,全国的社工队伍也在不断壮大。然而,即使在社工发展比较早的深圳,社工也尚未被政府纳入人才安居工程,迄今为止没有一人成功申请到公租房补贴和人才公租房。昨日,深圳市社工协会向深圳市政府提议,将社工纳入深圳人才安居工程,让他们在住房等方面能够享受到一定的政策优惠,促进社工行业健康、繁荣发展。

社工难享政府普惠性政策

据介绍,2010年,国家发布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人才发展大局,成为六支主体人才队伍之一。2011年,深圳出台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社工人才培养工程位列九大工程之一。然而,社工发展的配套政策尤其是人才优惠政策远远跟不上社工服务的发展。

日前,深圳市加大了对各类人才在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相关部门也拟定下发了扩大试点的方案。但遗憾的是,扩大的人才范围仍然较窄,对社会建设的主力军――社会组织这一主体仍未涉及。

在上万名的从业人员中,符合领取公租房补贴的人才占相当比例,但因为政策上被限制,其工作单位属社会组织,因完全未纳入申请主体资格,全部被拒之门外。特别是被国家纳入六支人才队伍建设的社会工作者,因为深圳实施的民间运作体制――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而导致社工没有一人成功申请过公租房补贴和人才公租房。

主要原因在于,根据深圳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不是深圳户口无法享受到任何住房福利。深圳社工中70%以上来自外地,人才立户政策惠及“社工人才”后,仍有五成的社工为外地户口。而即使这五成深圳户口社工,同时需累计缴费3年以上才有轮候的资格。而社工属于新兴行业,只有5年的时间,时间限制使得社工们处于轮候队尾,希望遥遥无期。

同时,去年出台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工作方案》,作为“民生公益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深圳市民政局没有被纳入试点企业认定部门,在1092家市级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中,作为“民政公益类单位”主体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也没有纳入试点范围,社工人才被挡在了政府普惠性政策的围墙之外。

希望社工能享受租房补贴和人才公租房

根据深圳市社工协会的统计,目前深圳社会工作行业从业人员达3035人,其中专业社工为2761人(其中专业督导人才300余人),行政管理辅助人员为274人,在岗社工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9.1%,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占71.4%。

这些社工分布在老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家庭、禁毒、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信访、学校、医院、企业等十几个领域,平均年龄为27岁,许多社工处于结婚生育的年龄,住房压力巨大,绝大多数均是租房住。

由于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原因,社工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加之社工中70%以上来自全国各地,如有部分符合条件的社工每月有200元和500元的租房补贴或有人才公租房租赁,对刚到深圳工作的社工,那真是雪中送炭。

据统计,高居不下的深圳房价和高昂且不断增加的生活成本令广大社工望“房”兴叹,培育多年的社工人才纷纷离开深圳。深圳去年社工流失率为18.1%,为历年来最高,而到深圳工作1―2年的社工离职率对此指标贡献最大。

因此,深圳市社工协会希望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人才建设领导小组、深圳市社工委能积极向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将社工人才纳入“人才安居工程”,享受租房补贴和人才公租房。

同时,请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研究,将“社工人才”这一主体纳入“安居房工程”申请范围,会同深圳市民政局拟定实施细则,确定相关标准和目录。在总体资金有限、需分步实施的情况下,可考虑先将部分专业社工纳入公租房补贴范围,确认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作为申请单位。 (记者/杜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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